长沙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

2014年02月11日 09:23   来源:人民日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有一定差距,如何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共建共享,各地进行了一些探索。2012年开始,长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并轨统一运行,机构整合难不难?基金支付压力大不大?群众医疗需求满足得怎么样?

  因为胰腺的毛病,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的农民张湘华,去年已是五次住院了。“上一次住院10多天,花了1200多元,我只交了300元。”张湘华家一年收入不过2万多元,“要不是有医保,我哪里敢住院!”张湘华说。

  2010年,长沙市启动医保改革,力图实现居民、农民病有所医。受制于城乡二元分割的现实,居民、农民享受的医保待遇不尽相同。差别对待的情况如何改变?

  2012年,长沙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并轨统一运行。

  统一运行,好处在哪儿?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罗昶算了一笔账:统一前,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40元到225元不等;统一后,一并按照40元的标准缴费。统一前,农民可享受的保内药品有限,医疗项目有限,定点医疗机构也有限;统一后,以长沙县为例,保内的药品由原先的1300多种增加到2421种,定点医院增加到了68家,可享受医保的医疗项目也增加不少。

  “一句话,居民按照农民的标准缴费,农民享受居民的医疗待遇。”罗昶说。

  长沙县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奕,列了一组数据:2010年,长沙县的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是35%;2011年,这个比例是43%,一下提升了8个百分点。

  “红利”不少,改起来也难。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分属不同的机构管理,在长沙,这牵涉到2个市级经办机构和18个区、县(市)级经办机构。经过整合,20个机构被整合为10个。

  钱的问题同样令人没底。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基金是否“玩得转”?长沙做起了“加法”,将新农合基金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筹使用。结果出乎意料地好,3年时间,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截至2013年9月底,累计余额近7亿元。“统筹后的医保基金不仅没有风险,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反而大大提高。”罗昶说。

  基金“壮实”了,政府的保障更有底气。2012年,长沙市开始推行“门诊统筹”,参保群众每年600元以内的门诊费用,都可以报销一半。

  保障水平高了,群众的医疗需求逐年增加。尤其是农村居民,保障高了,顾虑少了,愿意到医院看病了。从2012年城乡居民的住院人次费用来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住院的农村居民都略高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城乡差距正在逐步消除。

  李奕介绍,2012年,全县住院人数7.2万,2013年达到了8.4万;2012年,住院总支出1.75亿元,2013年达到了2.15个亿,增加了4000万元。

  但基金支付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怎么应对?引导合理的就医格局很重要。“道理很简单,如果都挤着去大医院看病,不仅群众看得不舒心,基金支付的总费用肯定也要高不少;如果小病都能在基层解决,基金压力肯定要小得多。”李奕说。

  基层医疗结构能不能留得住群众?岳麓区观沙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长沙市第四医院“结”了“对子”。服务中心主任眭荣华说,除了有大医院专家坐诊,凡是社区医院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复杂的检查项目和手术,只要开张转诊单,就能到大医院就医。

  在长沙,这项名为“双向转诊”的新办法,让每一家基层医疗机构都能“背靠”大医院。从2012年住院情况看,城乡居民选择三级医院住院的比例为44.45%,远低于上年的56.72%。而农村居民因居住地等原因,多选择二级以下医院住院。据统计,2012年农民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比例达到23.23%,有1/4的疾病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逐步形成了“小病在社区(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就医格局。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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