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在全省各地获得受教育的权利,我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均未发生拒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学、对流动人口子女单独编班等歧视流动留守人口子女的情况,使广大流动人口子女不仅有学上,且能上好学。据统计,2013年春季学期全省共有67724名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其中,西宁市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的有32208名,占全省流动人口子女的近一半。
据了解,在小学招生和小学升初中方面,我省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不论户口是否在流入地,一律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家长持务工经商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户口本和暂住证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由流入地教育局按学生实际住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在高中招生方面,流动人口子女统一参加流入地教育部门组织的中考,择优录取;户口不在流入地,需在流入地借读的,按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为其办理正常的转学手续;在学前教育方面,不论户口是否迁入流入地,流动人口子女均与流入地学生一视同仁。在经费保障、奖励、评优、入队入团等方面,流动人口子女与流入地学生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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