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类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2014年02月11日 11:31   来源:太原日报    李晓并

  目前,符合规定的3类人员可以享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出院时只需付清自费部分。记者2月10日从省医保中心了解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现已覆盖山西省包括太原在内的8个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余长治、阳泉、吕梁3市也将于今年实现覆盖。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先后实现了医保市级统筹、社保“一卡通”、目录统一编码、信息平台的建立等。这些基础工作的完成,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为可能。目前,我省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很多发达省份尚未大范围实现。由于医院不可能与每个市的医保中心直接对接,因此异地就医的报销费用实际是由省医保中心先行垫付,然后再与各市进行清算。为了避免“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的现象,暂时只有3类人员可以享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包括长期在异地工作和退休后异地居住者;按规定转往异地就诊人员;异地急诊就医备案者。这3类人员只要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社保卡,即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

  此外,直接结算的部分目前仅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尚未纳入。今后,山西省不仅将完善大病保险的直接结算,还将积极探索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李晓并)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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