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11日表示,去年国务院颁布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为“大气十条”),为落实这一政策,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分解梳理了近期需要完成的22项政策措施,包括6项能源结构调整政策、10项环境经济政策、6项管理政策。这22条政策近期国务院将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介绍2013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翟青指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后,环保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项:
第一,明确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环保部做了三件事情:一是把“大气十条”的要求具体细化到实施细则中,对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提出了细化的要求。二是会把“大气十条”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三是和全国31个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细化配套政策。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分解梳理了近期需要完成的22项政策措施,包括6条能源结构调整政策,主要是气代煤和洁净煤的扩大使用等6个方面;10项环境经济政策,主要是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等10个方面的经济政策;6个方面的管理政策,主要是考核办法、节能环保标准等等,一共22项。这22条政策近期国务院将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第三,区域协作。一是组建了环保部牵头的部际协调机制;二是协调配合组建了北京市牵头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三是上海市牵头建立了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监测预警体系。根据“大气十条”要求,环保部会同中国气象局就重点区域,特别是京津冀地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问题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基本要求。到目前为止,已经向京津冀协作机制以及京津冀各地市通报下发了20多份信息,较好地指导了这些地方就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问题开展工作。另外,还下发了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理意见,要求地方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采取妥善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减缓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程度。
第五,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从去年10月份开始,环保部每个月都组织一次在重点区域进行执法监察活动。到目前为止,已经督促各地解决了230多起环境违法案件。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