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矿垃圾废弃物污染水体 环保开出三项"上限"罚单

2013年11月07日 11:56   来源:新华网   杨丁淼

  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涉嫌严重环境违法,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倾倒的约3000吨生活垃圾和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安徽省环保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出了三项罚款额度均达到上限的“罚单”,共计80万元。

  安徽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地处安徽省颍上县古城乡的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的刘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在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生产能力就从每年300万吨扩大到1140万吨,约有3000吨生活垃圾倾倒在厂区北侧塌陷区水体中,对塌陷区水环境造成污染;储煤场未采取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含有煤泥的淋溶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沟渠后进入古城大沟,对周围沟渠和古城大沟水环境造成污染。

  该负责人表示,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根据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环保厅针对该公司违反“三同时”原则、向水体倾倒污染物和固体废物渗漏的问题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三项罚款额度均为处罚上限。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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