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 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
■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统一考试。
近年来,围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一些区县和学校,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昨天下午市教委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市教委中学处发布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中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从学生在校时间、禁止节假日补课、控制作业总量等六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该规定将于2月17日新学期开学正式实施。
初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不超8小时
按照新出台的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小学不得安排早、晚自习,保证学生午休时间。自愿参加托管班的学生,不得晚于17:00离校;初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学校可安排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可根据学情实际适当安排自习和答疑,不得晚于17:30离校。
国家规定的全年11个法定节日、双休日、寒暑假,全市中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补课。学校要统筹协调,严格控制各学科学生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小学托管班时间要用于完成家庭作业。初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切实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确保全体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外,不举行市级统一考试。区县级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控制各学科测验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我市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购买教辅材料时要遵循家长自愿原则。除“一科一辅”之外,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推销其他教辅材料。要切实保障学生参加少先队、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时间。落实每天两个大课间活动,要确保全体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减负”工作的监督指导,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和区县教育局签订责任书,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介绍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的有偿补课。设立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专项督导,对区县和学校执行“减负”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责任督学定期深入学校巡视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减负”规定者,一经查实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示,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