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收费、门诊住院占考核分最高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开征求《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意见,提出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预拨周转金和医疗费用年终清算的重要参考指标,药价收费、门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占考核分数最高。
2月12日至21日期间,市民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评级与医疗等级不挂钩
意见稿拟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按AAA级、AA级、A级、无级别四个等级实施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等级评定与医疗机构等级和属性均不相关,即能否评上AAA级与是否三甲医院无关。
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对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周转金和医疗费用年终清算的重要参考指标。按照结算办法,年度就医人次平均费用高于平均费用定额结算标准的(115%封顶),最高可以按70%的比例补偿相应的统筹费用。
此外,AAA级、AA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优先开展医疗费结算新项目试点,优先将其作为异地就医合作的定点医疗机构。
物价收费等最影响考核
意见稿拟规定,考核内容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基础管理情况,占总分值18%;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情况,占总分值60%;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占总分值12%;医疗费用控制情况,占总分值10%。
记者看到,“医疗服务情况”包括物价收费、药品管理、待遇支付、门诊就医管理、门特门慢管理等方面,意见稿拟规定,不按医疗机构级别收费标准规定执行的,每查实一例扣10分;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支付等行为的,每例扣20分;因未切实履行职责致冒用参保人资料办理门诊记账的,每查实一例扣35分。
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如新协议期内定点医疗机构被查实存在违规问题受到通报处理的,降低一个评定等级。(记者何颖思)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