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主发债争取走在全国前面

2014年02月13日 16:24   来源:新华网   姚玉洁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上海市财税工作会议上表示,继自行发债后,上海要争取自主发债走在全国前面,通过规范的发债公开筹措资金。

  根据1月份公布的《上海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上海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5194.3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532.3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2729.18亿元。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作为地方政府融资阳光化、市场化的有益探索,上海、浙江、广东、深圳于2011年获准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但自行发债不同于自主发债,债券发行额度由国务院决定,还本付息由财政部代办,实际上债券仍是中央信用。

  屠光绍表示,从自行发债到自主发债,要求非常高,要求政府预算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就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制定等。这两年上海财政部门已经在做资产负债表,相关工作还涉及各个方面。

  记者从会议获悉,今年上海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4418亿元,比去年增长7.5%;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720亿元,增长4.2%。

  2014年上海财税工作将高度聚焦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上海市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包括境外股权投资、离岸业务等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配套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环境,有效拓展和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此外,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开放,市财政部门也将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外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及时落地。

    此外,上海税务部门将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税收征管创新,在新成立的自贸区税务分局采取实行专业化集中审批、试行窗口“一站式”审批、探索试行电子发票等多项全新举措。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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