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布省长、副省长2014年负责的重点工作

2014年02月17日 10:1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五、任润厚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国企改革、安全生产、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加快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节能降耗和减排工作;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省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17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

  179.完善多边交易机制,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范围。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鼓励煤电企业以股权为纽带实现联营,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购销协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煤炭厅、省物价局、山西能源办、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省电力公司。

  180.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装备水平,促进集群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

  181.大力推进焦化行业化工产品深加工,推动钢铁产业置换升级和铝镁产业链条延伸,加快建材行业技术改造,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2.做大做强煤炭机械、重型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煤化工装备、煤层气装备、铁路装备等潜力装备制造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83.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做好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工作。

  184.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进千项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实施企业电机和锅炉系统能效提升计划,推进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企业清洁生产。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

  185.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的产品、技术和设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

  186.围绕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及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力争在半导体照明、高效节能锅炉、低温余热发电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

  187.推进太原、晋城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带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188.大力发展新型材料、特色食品、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推进太钢高端碳纤维、汾酒工业园等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国资委。

  189.积极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忻州市人民政府。

  190.加强共生和伴生矿产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废水、废渣、废气和余压、余热循环利用,重点抓好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支持朔州加快建设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厅和朔州市人民政府。

  (二)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191.推进“宽带山西”和“三网”融合建设,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

  (三)省煤炭厅牵头的工作。

  192.落实好煤炭“20条”,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

  193.加快整合重组矿井技术改造和现代化矿井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电力公司。

  194.探索“以矿建镇”模式,推进矿区城镇化,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办等省直单位和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市人民政府。

  195.认真抓好煤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山西煤监局、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城联社牵头的工作。

  196.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安监局、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97.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人人都有责任心、事事都有责任制、处处都把责任落到位的工作机制和氛围。

  (六)省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198.加大落实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力度,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99.加大安全投入,强化人员培训,推进科技兴安,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20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严肃对待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为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其他负有安全职责的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统筹协调,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大对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抽查、督查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其他负有安全职责的省直有关部门。

  202.认真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的工作。

  203.认真抓好军工、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04.继续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八)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205.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落实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新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0户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

  (九)山西煤监局牵头的工作。

  206.认真抓好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山西能源办牵头的工作。

  207.认真抓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一)省邮政局牵头的工作。

  208.加快发展快递服务业务。

  (十二)太原铁路局牵头的工作。

  209.认真抓好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三)省电力公司牵头的工作。

  210.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和电网建设。

(责任编辑:编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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