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规:房地产广告禁用"学区房"、"名校"等词宣传

2014年02月17日 19:30   来源:新华网   马姝瑞

  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根据该市规范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房地产广告禁止使用“名校”“学区房”等用语。而在最新开展的专项检查中,有20家房地产企业因违规宣传被责令整改。

  合肥市房产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项目规划、销售信息及广告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销售广告中使用“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凡涉及学区其他广告宣传内容的,应当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销售现场公示。

  据悉,在合肥市房产局、市工商局最新展开的房地产项目的宣传广告专项整治中,在对60家房地产企业的60个项目的检查中,发现有20家房企的广告宣传存在“傍名校”违规行为。为此,相关部门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将对涉事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合肥市房产局表示,未来将继续严格把好广告宣传关,并依据《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发布行为监督、管理,确保不出现违规宣传行为。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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