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严查寒假违规补课行为,8所学校遭到通报批评。今后对于此类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公办学校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对民办学校将采取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及给予经济处罚等处理。
1月16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寒假期间,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学生或学生家长的个别举报电话,涉及学校21所。经各市核实,举报属实的学校有8所,分别是灵丘豪洋中学、汾阳见喜中学、孝义新峪矿学校、临汾新立学校、洪洞新英学校、临汾开发区一中、五寨县第三中学、天镇三中。对以上8所学校,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补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责令校长做出深刻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春季开学后,对各地执行双休日、寒暑假禁止补课规定的情况,将由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联合督查工作长效机制。(记者王菲菲、胡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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