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徐州睢宁县的代先生想带重病住院的母亲来南京求医,因为母亲行动不便,于是联系120救护车为母亲转院。急救中心收费6000元,“虽然感到价格贵了,但因为情况比较紧急,我们还是同意了,因为只有急救车才能转过去。”
送到南京后,接收医院认为病人手术成功几率不高,建议保守治疗。代先生只好在南京联系急救车送回睢宁,这次费用让他很吃惊。“一共费用才要了2800元。”
同样的路程,同样的服务,价格怎么会相差两倍多呢?代先生觉得徐州市急救中心太不厚道。
记者查看相关收费单据,包括合计1000元的油费和1张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的收据4980元。除了油钱,4980元是怎么核算出来的呢?记者拨通了徐州市120调度中心电话,调度人员表示:“是根据我们的成本核算的。如果真的要车,可以具体协商价格,但送到南京就是六千元。”记者问既然是协商能否便宜时,这位调度人员却说:“不能,我们就这个标准。如果觉得贵了,就自己找其他办法。”
如此“协商”违规吗?徐州市物价局认为,这并不违规。该局价格管理处一位姓杨的处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市内使用救护车有收费标准,但跨区域送外地则是“议价”,“议价没有参考标准。”
2月17日,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做客政风热线时也证实了这一说法,省内救护车收费管理基准价格为每公里2元,但这一标准是在一个市的行政区域内执行的。“对于跨区域运送病人,是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定价。”
一个区域通常只有一家救护中心,这种事实上的垄断让病人的“议价能力”有限,应否有个参照标准呢?对此,孔祥平说:“我们已经关注到,并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开展跨区域转送病人的收费调查,旨在能够完善这方面的政策和规范。”(龚政风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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