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帮助蔬菜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接,促进市场价格和交易秩序稳定。
去年10月份省政府授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临时价格监督检查权以来,我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主动充当蔬菜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桥梁,为稳定蔬菜价格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西宁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局、农商公司赴西安、潍坊等蔬菜产地与蔬菜种植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签订了日供应蔬菜3138吨的意向性购销协议13份,并与成都彭州地区建立了蔬菜长期供应合作关系;海东市工商局与相关部门协调,在县城居民聚集区域设立早市8处、晚市3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销售点9处、农副产品价格补贴平价直销区28处。组织29家种植大户与7家超市、5个社区、3所学校对接。协调海东诚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乐都东升农贸市场等4个市场增加自产自销摊位200多个,日减免各项费用千元以上;大柴旦工商局以代发政府物价补贴为抓手,对评选出的诚信经营户发放补贴100万元,当地各类粮油、蔬菜、冷鲜肉价格下浮20%左右;海南藏族自治州工商局引导购物中心、超市等让利销售,部分商品价格下调15%以上。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