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着手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

2014年02月21日 09:19   来源:南方日报   

  核心摘要:此次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大力推行开门改革,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目前正对政府部门权责底数全面摸底,7月底前制订省政府职能转变方案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志坤)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精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政府部门权责底数进行全面摸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今年7月底前,我省将制订省政府职能转变方案。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的决心和行动力。这项工作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省与市县、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着力深化职能转变、推进源头治腐,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此次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大力推行开门改革,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公众可以登录省编办官方网站(http://www.gdbb.gov.cn/),在“百姓谈: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栏目反馈意见。省编办安排专人实时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并作为改革的重要参考。

  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府办公厅、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合督促检查机制,对各有关单位改革落实情况开展实时督查。各单位主要领导须亲自挂帅,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

  ■改革时间表

  2014年3月底前,省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查报告,列出权责清单,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提出职能转变方案。

  2014年7月底前,制订省政府职能转变方案。出台一批事中事后监管标准。

  2014年12月底前,制定省政府各有关单位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第一批试点权责清单。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