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 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
■ 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
■ 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向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昨日(20日),记者选取了“单独两孩”政策几类有代表性的问题,邀请人口计生部门的有关专家解答。
政策适合哪些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生二孩需间隔多长时间?
按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向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受理部门对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独生子女证明》应该如何出具?
《独生子女证明》是全市统一格式,在申请时领取,独生子女方为本市户籍的由其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含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收养的独养子女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曾有同胞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