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妇儿发展三年取得六大成果 留守问题是难点
——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电视电话会议20日在南宁召开
会议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苏琳 摄
自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2011—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来,三年时间过去,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哪些发展和成就?还存在哪些难点呢?2月20日下午,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电视电话会议上,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革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汇报。
王革冰说,三年来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第一,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其中全区住院分娩率提高至99.87%;第二,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55.56%提高到76.6%,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第三,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程度不断提高,投放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累计放贷近40亿元,全区女性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7.5%;第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提拔厅级女领导干部30人,自治区党政工作部门班子中,一半以上领导班子都配备有女干部;第五,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深入开展,自治区妇联投入160万元创建80个自治区示范性“儿童之家”,全区新建“儿童之家”1620个;第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
报告中指出,我区在实施“两纲”(《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还存在难点问题,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大学毛入学率偏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比例偏高,“儿童之家”建设任务重,农村三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突出等。
因此,会议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妇女全面参与发展水平,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决策水平;进一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对女童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有效机制,联合推动,预防女童受性侵案件的发生;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完善涉及妇女儿童政策法规体系,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