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线"划定六月完成 转换停车场建300个

2014年02月21日 20:16   来源:成都晚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及村庄在空间、形态、生态和管理等方面的转型升级,市规划局制定了《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于昨日正式对外公布。

  此次公布的《规定》适用于除中心城区、天府新区直管区城区部分以外的成都市市域范围。针对卫星城及县城的建设,《规定》提出,在制定和修改总体规划时,应划定“三线”即生态保护红线、城镇用地边界线、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成都市拟在全域划定“三线”,六月底将全部完成。

  针对公共开敞空间,《规定》重点对公园绿地和湖泊水系建设提出了要求,构建“中心公园—大区公园—片区公园—社区公园”四级公园绿地体系。对于这一体系,《规定》作出了细化,中心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片区公园不小于1公顷,社区公园不小于0.5公顷。此外,500米范围内规划不小于0.5公顷的公园绿地。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边缘应形成环城公园,公园宽度为1公里—2公里。新建、改造的公园绿地用地中硬质地面,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

  贯彻“建立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格局”精神,《规定》指出,各城镇宜通过筑坝成湖、连塘成湖等方式规划集中水面或湿地公园。水系岸线不得硬化,新规划岸线应采用生态堤岸,以水体向外依次形成由湿地、自然堤岸、绿地广场、道路和建筑组成的空间序列,满足防涝、蓄洪、生态、景观等功能。此外,《规定》要求闸、坝等水利设施应做景观化处理,江安河、清水河、东风渠、毗河等主要河流,原则上按城镇段50米、非城镇段200米划定保护绿带并严格保护。

  记者了解到,《规定》还提出卫星城及县城将形成十分钟公共服务圈,在与中心城区相连的轨道站、高铁站等附近应设置转换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停车场),并对各类设施的建筑面积等进行了全面规划。 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适用区域

  小城市:10个

  小城镇:169个

  农村新型社区:2800个

  卫星城:7个

  龙泉驿

  新(都)青(白江)

  郫县

  温江

  双流

  新津

  都江堰

  县城:6个

  彭州

  邛崃

  崇州

  金堂

  大邑

  蒲江

  “三线”划定

  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用地边界线

  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

  相关规定

  住宅用地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不宜高于30%

  建设用地

  卫星城

  停车配套指标:不宜低于1.2个车位/100m2

  地面停车位占比:不宜超过20%

  转换停车场:不少于300个

  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5m2/人

  公园绿地占比:不低于15%

  县城

  停车配套指标:不宜低于1.0个车位/100m2

  地面停车位占比:不宜超过20%

  转换停车场:不少于150个

  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6m2/人

  公园绿地占比:不低于16%

  公共设施

  医疗设施

  每15万-20万人:设置1所综合医院

  每5万-8万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每8万-15万人:设置1处片区级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

  单处占地规模1公顷-2.5公顷。

  养老设施

  每3万-8万人:配置养老院1处,3床/千人

  每1万-1.5万人:设置托老所1处,每处建面≥1600m2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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