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市试点建"婴儿安全岛" 实行24小时监听警报

2014年02月22日 17:24   来源:春城晚报   

  自2011年,石家庄建起“婴儿安全岛”后,已安全庇护170名弃婴,“石家庄模式”也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日前,云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昆明、个旧作为首批试点的两个地区,将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各建一个“婴儿安全岛”,让被遗弃的宝宝得到临时救助与关怀。

  昨日,两地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安全岛”的建设正在筹备中。届时,将实行24小时监听警报和巡查制度,如值班人员或市民发现有宝宝被丢弃在“婴儿安全岛”内,可第一时间报警。

  弃婴人数 近几年都在逐年下降

  昨天,晚报记者联系了昆明市儿童福利院院长乔贞强和个旧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郭铮。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弃婴人数正在逐年下降。”乔贞强介绍,2011年,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共接受弃婴222人,2012年是194人,2013年是150人,弃婴的人数每年都在以几十人的数量下降,这与我省医疗卫生条件的提高,及相关政策程序的落实到位有关。郭铮同样表示,2011年个旧市儿童福利院接受了60名弃婴,到了去年降到45人,弃婴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少,但大多接收的弃婴能很明显地看出来头上有针眼,最终诊查出患病弃婴占六七成。

  昆明个旧 正在筹建“婴儿安全岛”

  乔贞强和郭铮均表示,“安全岛”将在福利院门外选取一个相对隐蔽又不离开视线的地方建设,但具体怎么建,还在筹备中。

  “建筑风格上可能要考虑云南民族特色。”乔贞强介绍,通知中所要求的设施设备他们院都已具备,预计会建盖一座6平方米左右的安全岛,待相关文件下达后,他们将积极开展这项工作。郭铮则表示,安全岛的建设主要是出于对弃婴安全性的考虑,他们目前正考虑建设一个10平方左右、卡通风格的安全岛,让被遗弃的孩子能在岛内感到安全与舒适,这也是福利院今年的工作重点。

  值得提醒的是,公民在“婴儿安全岛”之外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咋建“婴儿安全岛”?

  内部设施 通知明确,除设置婴儿保温箱、婴儿床、被褥、监控设备、延时报警器、排气扇、空调等设备外,安全岛还将张挂“婴儿安全岛”标识,在交通路口适当位置设置引导牌。为方便对弃婴提供及时快速的保护,今后,“婴儿安全岛”也可设在弃婴现象多发地区,如医院、流动人口聚居地等。

  按照属地建设和管理原则,指定“婴儿安全岛”建设和管理单位为设立主体,要负责为弃婴提供保护、登记、报案、送医救治和移交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安置等服务。

  运作方式 通知规定“婴儿安全岛”实行24小时监听警报和巡查制度,当值班人员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发现弃婴报案后应及时侦查或调查,查找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对暂时无法确认为弃婴的,出具捡拾证明。

  “婴儿安全岛”管理单位负责将弃婴送到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委托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代养并签订委托代养协议。

  代养期内,民政部门公告查找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公安机关仍未查找到其生父母的,社会福利机构可将其视为弃婴,经批准正式入院安置抚育。

  如何收养弃婴?

  民办机构 要收留弃婴的民办机构,应达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配置儿童成长必需的抚养、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设施,配备与所承担工作和所提供服务相匹配的护理人员,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的制度和设施、设备等。

  对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与民政部门合办的,要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对具备上述基本条件未与民政部门合办的,民政部门要与其签订代养协议,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对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但既不同意合办又不签订代养协议的,或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收留活动,并将收留的弃婴一律送交民政部门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个人收养 对已私自收留弃婴的个人,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动员其将弃婴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同时为收留人看望弃婴、奉献爱心、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优先和便利条件;

  若收留人坚持自行抚养又符合家庭寄养条件的,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可与其签订家庭寄养协议,并参照《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监管。本报记者 宋金艳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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