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本出炉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继部门预算公开范本后,广州市财政局在昨日公布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本,所有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及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辖区内镇街都要公开“三公”。也就是说,市、区、镇街全部都要晒“三公”预算。今年范本中公开的表格更加详细,要求单列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而不再是一个大数。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本的通知》(穗财编[2014]13号),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包括各级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辖区内镇街。
其中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要依照范本要求,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晒“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时间未定。上述单位中,如果主动公开部门预算的,还可以按照2月20日发布的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范本的格式公开。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则要在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汇总信息,并要在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时公开。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还要督促、指导本级各部门及区属镇街,在统一时间按照范本要求在本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和部门(镇街)网站同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记者在范本上看到,除了要求标注不明及所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安排、增减幅度、说明原因外,今年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要求公开得更加具体,以前“三公”经费预算只有一个部门大数,而今年的范本还把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都要单列。比如广州市财政局设财政征管分局、财政监督分局,以及广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广州市财政局幼儿园等单位,那么这些单位的“三公”经费也要单列。
广州市财政局在去年10月也发布了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本,对区、县级市及镇街的公开作出明确。去年因为镇街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后,被质疑接待费过高,市财政局特意对镇街的“三公”公开作出指导。今年的公开范本通知也不例外,要求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在信息公开前,应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及镇街认真分析数据,对“三公”支出中的重点项目和特殊情况给予解释说明。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