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城管局草拟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近期将在网上发布,征求市民的意见。据了解,我市拟在全市行政区范围内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禁捕区期限为5年。
深圳是候鸟迁徙“加油站”
深圳是候鸟迁徙的主要“加油站”。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深圳湾、侨城湿地、西乡红树林、海上田园、铁岗水库、大鹏半岛、梧桐山风景区等地都是我市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或者候鸟迁徙的停歇地和越冬地,主要种类有蟒蛇、穿山甲、猕猴、黑脸琵鹭、黄嘴白鹭、中华秋沙鸭、鸳鸯、各种猫头鹰、蛇雕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有黄麂、豹猫、野猪、白鹭、夜鹭、苍鹭、鸬鹚、各种水鸭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负责人说,据统计,深圳野生动物有480多种,其中鸟类389种,每年在我市迁徙停留或越冬的鸟类数量达10万之多。
处罚轻非法捕猎屡禁不止
近年,深圳偷猎事件屡禁不止。2013年上半年,在福田红树林、马峦山郊野公园、梧桐山风景区、深圳湾、西乡红树林等地,非法张网捕鸟猖獗,破坏了我市生态平衡。
当前深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涉及到的物种多是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立案标准,猎捕数量较少或已实施猎捕行为但未捕获野生动物的,一般只能警告或者进行数额较少的罚款,处罚力度太轻或根本无法执法,很难起到有效的惩处和警示作用,导致深圳非法捕猎的情况时有发生。
“过往深圳只是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等地设立禁猎区,如果不法分子在其他地方进行非法张网捕鸟,相关执法部门就没辙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如果深圳设立禁猎区、禁猎期,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执法机关可对非法猎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有效打击非法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