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本市将正式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今天上午,市环保局和烟花办、市住建委以及市交管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就《大气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进行了公布。
市环境监察总队介绍,当重污染日应急状态下不执行限停产措施的行为,可查封排污设施,并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据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介绍,《大气条例》与2000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相比,在法律责任方面更加严格,罚则事项共有40条44个条款,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
在行政管理手段上,除了细化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外,还规定了公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新手段。
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增加了对同一单位2次以上违法行为,施行加倍处罚的条例,对屡教不改的处罚“上不封顶”。市环保局表示,目前已经建立“举报—查处—曝光”机制,鼓励市民举报身边违法行为,从3月1日开始,每月第一周定为环境执法周,加大曝光力度。
此外,环保监察总队将在3月1日凌晨在全市开展“零点行动”,要求各区县环境局结合《大气条例》内容和辖区实际情况,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进行检查和监测,重点对2013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以及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石油化工、餐饮业等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会在第二天进行公布。
多次同类违法 将罚无上限
据介绍,《大气条例》还针对以往法规中未明确规定,但现实中确实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增加了相应条款,比如不正常使用油烟处置装置的可处罚5000-5万元。最重要的是规定了多次同类违法的行为将加倍处罚、罚无上限。对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超标排放 最高罚三千
据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介绍,新《大气条例》中对于机动车排放的规定,涉及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油品监管。与旧法规相比,其规定更多、要求更细。规定由原来的9条增加到20条,罚则由原来的6条增加到12条。新增未按规定公布和保存检测数据、新车销售、逾期未检、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规定的罚则。处罚额度有了大幅提高,处罚额度上不封顶。比如对于超标车辆,原来处罚100元,现在处罚300至3000元。在机动车减排条款中,还加入了最受市民关注的停车三分钟熄火内容。
10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
●审批环节
1.对于未批先建的行为
原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的给予5万-20万的处罚
现在:责令停止建设,并直接处罚(没有限期补办环节了)。对于拒不停止建设的,进行查封
●环保设施
2.向大气排放粉尘物质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未安装净化设施或有效措施的
原来: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5000-5万
现在:全部是1万-5万
3.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原来: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5000-5万
现在:全部是5000-5万
4.未安装在线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
原来:要求只对14兆瓦以上燃煤锅炉进行安装。不装或不正常运行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5000-5万
现在:要求对列入计划的单位均要安装。不装或不正常运行处2万-20万
●排放环节
5.超标排放
原来:申请政府限期治理,处1万-10万
现在: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处1万-10万,治理期间限制排放,不得新改扩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的,报请政府停业关闭
6.通过旁路偷排的
原来: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5000-5万
现在:全部是2万-20万
7.企业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贮存或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
原来:5万以下
现在:2000-2万,逾期不改的,责令停工
●重污染日状态
8.重污染日应急状态下不执行限停产措施的行为
原来:1万-10万
现在:查封排污设施,5万-50万
●清洁能源改造
9.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或不改造清洁能源的行为
原来: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5000-5万
现在:环保部门报政府限期拆除
10.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或不改造清洁能源的行为
原来:无罚则
现在:环保部门报政府限期拆除,对新改建的处罚2万-20万
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并没有发布橙色或者红色重污染预警,所以并没有采取禁放禁卖烟花爆竹的情况。对于春节后的管理,市烟花办表示,过了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减少,因此,不会出现大规模长时间燃放对空气造成污染的情况。春节之外主要是市民要办红白喜事的时候习惯燃放烟花爆竹,而且多集中在周末。今后,当发布橙色红色污染预警时,市烟花办将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以及各区县政府落实减排,烟花企业将暂停向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并暂停常年售卖烟花爆竹的企业售卖烟花,同时摸排红白喜事场所劝阻燃放,如果执意燃放,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严肃处理。
工地扬尘严重
暂停90天投标资格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对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并设置了相应的罚则。市交通委与市住建委牵头修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制定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施工现场做到围挡封闭、道路硬化、土堆覆盖、车辆冲洗,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
同时,出台了开发企业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行为的记分标准,对于存在现场不围挡、土堆不覆盖、主要道路不硬化等扬尘违规行为的,对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进行记分,记分情况与企业资质管理挂钩。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施工单位在京的投标资格30天至90天。对企业来讲,这是非常严厉的处罚,被称为“史上最严招”。
除了在有土石方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之外,在253个在施结构工程工地也安装了视频监控。在地铁工地开展竖井试点全封闭施工,今年将在全市新开地铁工地推广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