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每年支持不低于10亿元

2014年02月28日 22:51   来源:成都晚报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4年第7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正式印发的《2014年成都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措施》从九个方面入手,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涵盖了促进资本融合、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政扶持等方面。为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成都将建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今年成都还将培育过百亿元大企业2户,培育“小巨人”企业、“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500户,培育新上规模(限额)以上企业300户,给予重点支持。

  《2014年成都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

  放宽市场准入:

  不局限控股地位 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

  优化政务服务:

  设立专项资金 每年市本级支持不低于10亿元

  2014年目标

  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幅比全市GDP增幅高1个百分点以上,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优化民营经济

  发展环境

  完善商会服务中心功能;

  建立民营经济信息发布机制;

  设立各级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

  拓展民营经济

  发展空间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理顺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许可关系;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建立便捷灵活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

  加大民营经济财税扶持

  今年设1亿元应急周转金;

  每年市本级支持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补助、贷款补贴、奖励三类;

  支持民营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和设备租赁。

  民间资本

  与其他所有制资本融合

  非禁即入、公平待遇;

  教育、文化、交通等公共领域部门吸引民营资本进入;

  不局限控股地位,选择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向民营企业出售。

  成都晚报记者 白茹 实习生 钟雪梅

(责任编辑:彭博)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