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25岁的被告人刘某淦,在担任地税局协税员期间,利用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证明的职务便利,接受多名中介人员的请托,采取虚报、修改个人完税信息的方式,在短短半年时间即为100余名无深圳购房资格人员出具虚假的个人完税证明,规避深圳限制购房制度,并涉嫌收受好处费达人民币238万余元。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这一让人震惊的“蚁贪”案件已在法院开庭受审。
记者获悉,该起案件,只是深圳检察机关于2013年4月起,针对房产交易中虚开纳税证明等利用非法手段办理房产过户的职务犯罪行为,展开了代号为“3·13专案”专项打击行动中,查处的有代表性的一例而已。
近日,深圳检方通报了“3·13专案”的整体情况:在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中,已有45人被立案侦查,涉及地税工作人员18人、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人员11人、社会中介人员16人。
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继续过堂受审,有的涉案人员已被宣判,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陈某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不符合限购政策的业主,以虚假社保单办理房地产证过户登记,收取贿赂并分得赃款人民币35万余元,已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