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海域5月起禁渔 禁渔区非法捕捞最高入刑三年

2014年03月06日 09:52   来源:晶报   朱晓蕾

  

  深圳湾的违法捕捞行为屡禁不绝(资料图)。

  深圳湾23平方公里海域获批禁渔区

  非法捕捞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2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将深港跨海大桥以东粤港水域边界线以北至深圳陆域约23平方公里海域设置为禁渔区。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年全时段禁渔,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

  非法捕捞已形成产业链

  去年,本报曾对深圳湾水质问题进行过跟踪报道,其中针对非法捕捞更是兵分多路进行暗访调查。其牵涉到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边境安全等各方面,涉及市场监管、边防支队、海监部门等多个部门监管。同时,极大破坏了深圳湾海域的生态环境,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据市海监渔政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受各种利益的驱使,大量外来人员擅自通过深圳湾边防线下海进行各类非法捕捞活动。高峰期达每天800人同时下海,捕捞群体日趋职业化、规模化,形成了集“捕捞、运送、交易”为一体的产业链。

  作为海上监管部门,市海监渔政支队执法人员也坦言,由于执法力量和手段有限,非法捕捞行为难以根治,执法人员经常要与不法船只玩起“ 猫抓老鼠的游戏”,蹲点伏击、突击检查等都是基本的执法手段,还经常会遇到各种暴力抗法。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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