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4月起非"目录"电动车停止注册 严查虚开发票

2014年03月07日 14:25   来源:南国今报   吴漩漩 朱秋华

  3月6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透露,该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系统将于4月1日完成升级,届时不在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下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注册登记。截至3月5日,柳州市交警部门已免费为市民办理两轮电动车登记业务563987笔。

  今年1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第一批《目录》。同时,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出台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为每辆10元,包括号牌一块、行驶证一本(个)。

  柳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是在2月10日开始升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系统。当时考虑已经购买非《目录》电动自行车群众的利益,对2月9日(含9日,以电子版发票显示的时间为准)前购买的非《目录》内电动自行车依然给予注册登记,然而在登记注册过程中,柳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的发票与正常合格发票有异。经柳州市税务局查验,证实这些发票为套打发票,分析是不少商家钻政策的空子,采取套打发票的方式大量销售非《目录》内的车辆。

  目前,柳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已经查处上千张套打发票。对于采用不法手段虚开发票的商家,税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严罚;一旦经核实电动自行车用于注册登记的票据确实存在问题,车管所将注销该辆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资格。

  交警部门提醒有计划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仔细查看《目录》,选择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动自行车。4月1日开始,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即使是在2月9日前购买的,也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目录》可在龙城交警网(http://www.lz122.gov.cn)上查询。同时,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求商家出具正规发票,以免无法办理登记注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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