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为大气污染防治修法 称PM2.5只是治理的一部分

2014年03月10日 11:48   来源:河南商报   

  郑州市将出台法规,对大气污染防治修法。扬尘污染,谁来负责?不少热点话题,在此次《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都有所体现。

  消息

  郑州为大气污染防治修法

  昨天,郑州市对《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七章,2005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近两年社会普遍关注的PM2.5并未提及。

  《意见稿》共八章,与《条例》相比,增加了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但PM2.5仍未被提及。

  郑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王海超介绍说,此次对《条例》的修订是全面的,PM2.5只是大气治理工作的一小部分,以法规形式提及不太合适。

  《意见稿》指出,郑州市环保局应定期发布区域大气质量状况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

  热点

  A.防治大气污染,数十部门共管理

  《意见稿》提到,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市政、农业、林业、气象、卫生、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数十个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B.三种方法,管好郑州机动车

  3月1日起,郑州交警将对在三环(含三环)范围内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车辆开罚单,对闯禁行的车辆一律罚款100元,记3分。其中,新入户2年内暂未办理绿标的车辆,不予处罚。

  非黄标车辆尾气排放是否一定达标,应该如何检测,一直是市民、网友关注的热点。《意见稿》还首次提出三种监控汽车尾气的方法,即道路抽测、停放地抽测和委托检验。

  C.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意见稿》强调,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比如,房屋建筑、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放、园林绿化等,建设单位应当制订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D.建立施工信用评价系统

  目前,郑州三环快速化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地铁2号线正在施工。还有一大批重大工程要上马,如陇海快速路、金水路准快速化工程、农业路快速化工程、地铁4号线和5号线等。

  施工少不了扬尘,在有关扬尘污染防治章节中,《意见稿》提出,施工现场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违法行为,纳入郑州市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

  征集

  治理雾霾天

  欢迎来支招

  《意见稿》中提到,违反规定的,由郑州市、县(市、区)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罚金最高数额为10万元。

  如对《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4年3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传真:

  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

  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信地址:

  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450006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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