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鸭掌、牛百叶等食品,不少人都特别爱吃。但是,当它们和工业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与氢氧化钠(俗称“烧碱”)等散发强烈刺激性味道的化学用品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还敢吃吗?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备受社会关注。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年1月以来,良庆区法院审结了7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共有2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有两人尚在哺乳期。
查获:双氧水和烧碱泡出美味凤爪
来自玉林博白的张某、林某等四人,于2009年底在银海大道景华路一栋房屋内开起了“小作坊”,开始了用双氧水加工鸡爪、鸭掌等食品的业务,并拉来家人亲戚一起干。他们各自分工,林某等人负责加工鸡脚、鸭掌等食品,张某则将加工好的食品销往南宁市以及防城港、钦州、来宾、上林、大新等市县。
去年5月15日,公安人员在这个作坊里查获成品泡鸡爪1691.3斤、油炸鸡爪1122.9斤、泡鸭掌396.7斤以及10桶总重达500斤“双氧水”、一蛇皮袋烧碱等物品。随后,又在张某的汽车内查获送货单122本,收货单上写着送货到合山、大新、东兰、钦州、防城、那桐、苏圩、灵山、东兴、上林、罗城等地,共计鸡脚268081斤、生鸡脚12452斤、白鸡脚22634斤、炸鸡脚48328斤、鸭脚20055斤、鸡尖638斤。
后经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从这一加工点提取的食品及加工用原料进行双氧水含量分析,检测出凤爪浸泡水和凤爪的样本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还有不明液体样本中检出过氧化氢。
这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令人不寒而栗。然而,这些只是冰山一角。随后,公安机关还在景华路的其他出租屋和良庆区玉洞村坡洋坡某出租屋内的另外6家加工点查获了一批鸡爪、鸭掌、鱿鱼、猪皮、牛肚等问题产品。目前,共有2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逮捕。
调查:家人老乡齐上阵发货遍广西
据介绍,这批案件的加工点均以家庭为单位,大多是全家人齐上阵,在外租用民房经营无证食品加工点,从家乡雇佣年轻人来南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且从作坊主的籍贯可以看出,他们均来自外地,而且大多是同一个地方的人。由此可以推断,这种“赚钱方式”在该地区已形成了产业化模式,有可能已经分散到不少城市的某些角落。
此外,这些加工点的生产方式一致,均使用工业用的双氧水和烧碱来加工鸡爪、鸭掌、牛百叶等食物。据生产者介绍,这些化学品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在加工时必须佩带隔离工具,确保不与人身接触。尽管知道这些化学品对人体有害,自己也注意防范,但他们依旧在食品中进行添加并予以销售。
从公安机关查获的收货单显示,加工点所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不仅数量惊人,并且收货地遍布全区各个县市,最终流入各超市、餐馆与烧烤、夜宵摊位,提供给消费者食用。
从今年1月起至今,良庆法院对7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判决,26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张某被判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林某等人被分别判刑八个月至十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至7000元。罗某和付某因处在哺乳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禁止两人在缓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
建议:各级严格把关避免病从口入
各种有关食品安全的案例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消磨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赖程度。如何才能从中吸取教训,保障食品安全,避免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们的健康及生命?法官建议,各级严格把关避免病从口入。
首先,从食物的源头保障食品安全,不仅作为食品生产者要具有起码的业界道德约束,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各项卫生规范对食品进行生产、加工,确保所生产的食品是无害于人们健康的。政府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问题扼杀在摇篮阶段,避免有问题的食品流向市场,在食品准入市场方面要严要求,多把关。
其次,超市、餐馆和各食品进货单位及人员要恪守职业规范,遵循职业道德,严格进货渠道,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予以坚决抵制,避免将有问题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
最后,作为消费者本身,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在外采购或就餐时,选择正规场所,勿贪小便宜或逞一时口舌之欲而弃自身健康于不顾。在采购或食用到有问题的食品时,一定要积极维权,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可警示他人。(记者 刘晓婧 孙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