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护肤品因方便快捷和“物美价廉”令不少“爱美人士”趋之若鹜。“中国化妆品真品联盟”近日发布的首个《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却显示,通过网络销售的化妆品有两成为假冒产品。
业内人士透露,“空瓶勾兑”“以次充好”“正品掺假”已经是假冒护肤品公然的“秘密”……在网络平台上,消费者该如何辨别真假?遭遇皮肤过敏甚至人身伤害,又该如何维权?
“真假难辨” 消费者上当“浑然不知”
海口一位长期从事海外代购的陈小姐(化名)告诉记者,市场上的假冒护肤品很多,但因种类繁杂、多数仿制精良,很难被消费者察觉。
“假冒护肤品货分好几种,最次的是从包装到内部添加全部是‘仿品’,另外一种相对高级一点,商家会请专门的人(如化学系学生)根据正品已公布的成分进行添加制作成类似商品。有的无良商家甚至还会添加一些对皮肤有害的东西。”陈小姐说,“成本的不同会造成假冒护肤品价格的差异,所以有的假货批发可能只要10元,有的却需要50元。”
陈小姐表示,即使是长期使用同一种护肤品的人拿到假货也不一定能马上辨认出来,因为有些高级仿品在气味上都和真品极为相似。“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了假货后还浑然不知。”
“诚美”长沙经销商、美容讲师刘惠用水、洗洁精和植物油混合摇匀,现场给记者调配出简单的乳液。记者发现将三者混合后的液体跟平时使用的乳液在质地和手感上几乎没有差别。
“当然长期在脸上使用这个肯定会出问题”刘惠说,“护肤品制作工艺并不难,所以很多商家看准了这点。像乳液基础的原料就是水、油、乳化剂这三样东西。做成面霜则需要添加凡士林、石蜡或动物油脂,添加较多的话就能成膏体状。”
刘惠告诉记者,网上销售的一些美白类的假冒护肤品为达到功效会添加一些铅、汞等重金属,效果非常好,一用马上就白。“所谓的紧致、抗老类的产品,则可能会添加‘A型肉毒素’这种麻痹神经类的东西,消费者最初使用会有用皱纹立消的感觉,但实际上对皮肤的伤害很大。”刘惠说。
湖南一位从事化妆品销售的贝贝告诉记者,假冒护肤品“真瓶灌假货”已是业界公开的秘密。“商家会在外面收取正品用完的包装。比如韩国的气垫BB10元,LAMER则是50元。品牌不同价格也有高低。”贝贝说,“有时消费者使用假冒护肤品后出现皮肤问题,商家还会把责任归咎到因肤质不同导致‘过敏’上,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网店成赝品热销“圣地” 消费者维权“难上难”
“无需代理费、押金,转发图片就OK;全职兼职都可以;无需压资金、我帮你一件代发,动动手指、聊聊天就能轻松赚钱;我给你都是最合适的代理价……”不少消费者反映,微博和朋友圈里招聘化妆品代理的广告满天飞。
但细思这些表面看上去很“诱惑”的广告,人们不禁要问:货源从何而来?质量可靠吗?海外产品有无出入境证明?代理商有无品牌授权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内交易量最大的淘宝网已成为假冒化妆品的集散地。而阿里巴巴批发网也被认为是最大最方便的假货批发“圣地”。
记者在阿里巴巴批发网上发现,几乎市面上所有热销的化妆品都可以在这里批发到,且价格低得“惊人”,有些甚至不足零售价的一成,部分产品堂而皇之地标着“保证正品”“带防伪”等。
记者随意挑选其中一家成交量较大的化妆品批发店香草美妆旗舰店,店内打出“正品批发”的旗号。市面上热卖的韩国兰姿的气垫BB霜批发价仅69元,小黄瓜面膜仅57元。
记者以买家身份咨询化妆品的真伪,店主坦言,兰芝是韩国“原装外销”,跟韩国本地专柜包装成分稍有区别,但外观基本看不出来。当记者表明自己为“实体店经营者”时,卖家“好心”提醒称可告诉消费者护肤品是“原产出口的,和韩国专柜的生产线不是同一条”。记者问及护肤品是否会伤及皮肤时,该店主表示“因为成分效果不能保证,过敏的问题谁也说不清。”
长沙市民高先生一年前因使用了同学推荐的祛痘产品得了激素依赖性皮炎,现在满脸发热、红肿,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是同学做的微信代理,我也没多想就在他那买了。”高先生说,“刚开始用时效果非常好,后来脸上发红发热,到后面出现大面积红肿时,我才意识到不对劲。”
随后高先生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就诊,才得知患了激素依赖性皮炎,需要长时间的治疗。“我平时买的时候都是直接汇款给他。他知道这个事后还把我拉黑了。哎!都是熟人,算了吧。”
诚信缺失致维权难 建议进一步细化法律
“目前网络上有很多不诚信商家,消费者首先要提高网络常识,对钓鱼网站、低价诱惑等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其次要尽量选择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不要直接进行现金交易;最好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买家,并注意保留消费凭据或凭证,以便维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樊福龙说。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说:“新消法规定,若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物无法找到商家,可由网络平台的经营者承担责任。”
樊福龙告诉记者,消费者网购遭遇仿冒护肤品可向消协申诉,消协会电话约谈商家,若事件较为重大,则会与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联合。他建议,网络购物本身容易出现纠纷,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尽量多保留证据。”
樊福龙说,消协会定期针对投诉热点进行消费提醒。但目前并没有针对微信购物的投诉。“目前法律规定并没有进行细化,网络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苗荣盛说。
苗荣盛建议,消费者使用微信购物时,首先要审查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并索取电子发票,购买双方通过微信形式约定品牌型号、参数、质保期限等,便于以后进一步维权。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把一部分人财物力放在对于网络经销的监管方面。
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副局长方占元建议,政府定期公布企业诚信度与网站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帮助交易双方增进了解;还应加大对网商的管理和惩戒力度;政府部门应开通投诉举报平台,增强与百姓的互动性。(记者张玉洁、董璐)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