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吸烟点设置不合规定可罚两万,市控烟办要求禁烟场所做好吸烟点设置及指引
罗秋芳 刘思笑
3月1日起深圳全城控烟,禁烟标识四处可见。记者昨日从市卫生监督局获悉,迄今该局共开出个人罚单16张,罚款共计800元;针对控烟单位发出警告69宗,暂时尚未进行罚款,而警告整改时限按实际情况分别为10到15个工作日。
哪儿不准吸烟也许难不倒市民,但哪儿能吸烟却让不少烟民两眼一抹黑。近日,市控烟办巡查禁烟场所发现,很多可以有吸烟点的禁烟场所却没有设置吸烟点,而有了吸烟点的却没有明显的引导标识。下一个执法周,控烟办将对已被警告的69个单位进行回访,整改未落实的将处以3万元罚款,室外吸烟点设置若不符合规定将处以2万元罚款。
晶报记者 罗秋芳 实习生 刘思笑
图片均为资料图
网友吐槽禁烟变“戒烟”
“禁烟不是戒烟,香港的做法是在禁烟区域外围设置明显的吸烟处,引导烟民想吸烟时自觉离开禁烟区,到吸烟区吸烟,深圳只强调禁,而没有疏。”这是近日出现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上的一则吐槽帖。该网友认为,如果有吸烟区的明确指引和区域设置,禁烟区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吸烟,也就不会造成执法冲突和困难,执法效果也就会好很多。
而控烟执法半个月来,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也接到不少烟民咨询:“我们可以在哪里抽烟,是不是可以把吸烟区也标出来?”记者近日走访一些食肆和医院发现,禁烟的标识相当明显,但几乎不见吸烟点的指引。多数烟民直接在食肆门口和医院外随处吸烟。
禁烟场所多无吸烟点指引
3月8日至15日为我市首个控烟集中行政处罚周,执法人员在积极查处禁烟场所吸烟现象的同时,也在巡查禁烟场所吸烟点设置是否规范。
3月14日下午,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巡查了福田人民医院吸烟点设置情况。发现该院将吸烟点设置在院外的小花园区域,但医院室内及周边没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除了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和活动的室内外区域,和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外区域,这些是属于全面禁烟的场所,其他的禁烟场所是可以在室外区域设置吸烟点的。”深圳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根据控烟条例,所有禁烟场所内都要有明确的吸烟点引导标识,如果没有也属于违反条例。“我们确实也发现,很多场所的吸烟点目前还没设置好,引导标识也没完全规范。比如,现在很多综合医院几乎都是室内外全面禁烟,院内一个吸烟点都没有,事实上这是不人性、也是不规范的。”但熊静帆也表示,控烟工作才刚刚开展,很多细节正在逐步规范中。
吸烟点“包装过度”也违法
控烟条例规定,吸烟点没有设置在室外区域的,执法人员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万元的罚款。
记者仔细查阅控烟条例,发现吸烟点的设置是有规范的,包括吸烟点不能设置在靠近人群密集区或者设置在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吸烟点要有明显的指引标识、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设置吸烟有害的警示标识。只要上述其中一条没有做到,执法人员就可以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改也可处以2万元罚款。另外,吸烟点的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比如不能设置在靠近仓库、储藏室等地,否则也属于违法。
市控烟办在巡查过程中还发现,个别禁烟场所的吸烟点设置得过于“人性化”。“有的场所为吸烟者着想,加上了顶盖,还把吸烟点围起来弄成了像室内一样的地方,这也是违反条例的。”熊静帆提醒禁烟场所,控烟条例对于室内的规定是“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吸烟点的设置应按照条例规定规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