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农委获悉,合肥启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信息平台。
据介绍,合肥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的农产品,实行以“有标准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证明、有包装有标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同时,启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目前,合肥已在29家企业和基地试点产地准出制,在15家企业和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记者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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