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老板集资诈骗1.5亿跑路获刑19年

2014年03月19日 07:40   来源:钱江晚报   

  江苏省常熟市某服装厂老板姚某因集资诈骗1.5亿元而“跑路”,2013年被常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0万元,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维持了原判。

  姚某今年37岁,2003年4月开办了一家服装生产加工厂,企业规模在百人上下。2009年底,工厂面临关门停产危机,至2012年8月间,他先后虚构资金周转、还银行贷款、购买设备等事实,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朱某、张某等十余人,共计1.5亿元。

  2012年3月,姚某的举债让他越陷越深。这时候,放贷人顾某向姚某提出要求:“我想成立一家服装公司,配合我的纺织企业在外谈生意,但我在银行信誉不好,需要你出面做法人,我占30%股份,出资款从借款里扣除”。

  2012年3月7日,姚某注册圣飞龙服饰有限公司,并将借来的180万元转入注册公司账户。空壳公司证照齐全后,2012年3月22日,姚某立即将18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转回个人账户,并在当日将上述款项归还他人借款。

  2012年8月20日,债台高筑的姚某走投无路,携款出逃安徽。不到10天时间,安徽民警根据线索将姚某抓获,并缴获20余万元集资款。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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