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广州志愿捐献遗体办法出台后首个志愿捐献者,是南丁格尔式优秀护士
●均为老一辈革命工作者的双亲也捐出遗体,儿子病逝后将遗体捐作医学研究用
“人的生老病死,是一种正常的客观规律。死后尸体供解剖用,如果眼角膜可以移植,我愿意捐出眼角膜。”
——摘自女儿李侬斌遗书
“我死后请家属不要向遗体告别,把遗体送给医院解剖。有用的留下,无用的火化,骨灰沃土植树,让我作最后一次贡献。”
——母亲苏健遗言
“我的父母、姐姐都捐献了遗体,我要和我的家人在一起。”
——儿子李丁文临终前说
“我和这家人相识有几十年了,他们的精神太可贵了,他们真正实践了自己的承诺,没有给自己留下什么,将最后一点力量也奉献给了社会。”
——李家世交、暨大教授李胜利
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四口之家:曾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护士长的女儿李侬斌不幸患上肺癌,“为医学做出最后的贡献”成为她的遗愿,临终前她写好捐献遗体的遗书,年仅47岁就病故的她获得了南丁格尔式优秀护士的称号。在承受了丧女之痛后,受女儿精神的影响,父亲李梓高、母亲苏健也双双签下了捐献遗体的申请书。双亲去世后,2011年,这个家庭中的儿子李丁文也追随家人签下捐献遗体申请。
47岁病逝捐献角膜
她为医学奉献一切
李侬斌生前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科及特种医疗中心做护士长,在家人和朋友眼里,她是一个大忙人。侄子李历之说,每次去姑妈家都很少看到她,她总是有忙不完的工作。
“她的身体很清瘦,像个弱女子,做起工作来却很麻利、风风火火。”李家的世交——暨南大学退休教授李胜利说,每次去李侬斌家,她的父亲都说:“女儿还在医院里忙着呢。”
这个对工作热爱到无以复加的人在岗位上病倒了——她不幸患上肺癌晚期。2001年1月,她写下志愿捐献遗体的遗书。在遗书中,她写道:“人的生老病死,是一种正常的客观规律。死后尸体供解剖用,如果眼角膜可以移植,我愿意捐出眼角膜。”
2001年4月7日凌晨,李侬斌离世。李侬斌的爱人在悲痛之余没有忘记妻子希望捐献遗体的心愿,4月7日11时左右,中山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的专家在殡仪馆成功取得李侬斌的眼角膜。
李侬斌是2001年1月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广州首个志愿捐献遗体的人。这位将一生都奉献给医学事业的护士长在病故后获得了“南丁格尔式优秀护士”的称号。
白发人送走黑发人
父母身后双捐遗体
女儿的离世对李侬斌的双亲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那年李侬斌的父亲李梓高88岁,母亲苏健81岁,2002年3月26日,两位老人在送走了女儿一年后也双双签下捐献遗体申请书。
李侬斌的侄子李历之说:“爷爷和奶奶是老一辈的革命工作者,对工作非常投入。他们的精神影响了我姑妈,所以姑妈在参加工作后也十分勤恳努力。后来姑妈志愿捐献遗体,她崇高的精神又感染了爷爷奶奶。”
李梓高1935年从台山老家来到广州后进入电力公司工作,于193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来辗转到了广西,在一所中学任教并从事地下工作,在那里他认识了同为地下工作者的苏健,两人结成革命夫妻。
新中国成立前,李梓高和苏健回到广州电厂,成功保护了电力设施不被破坏,后来李梓高成为广东航运设计院的党委书记,苏健任交通运输局的工会主席,两人都享受副厅级待遇。
2007年,87岁的苏健突发心脏病去世,她留下遗言:“我死后请家属不要向遗体告别,把遗体送给医院解剖。有用的留下,无用的火化,骨灰沃土植树,让我作最后一次贡献。”4年后,98岁高龄的李梓高随妻女而去,在医院治疗时,他向前去看望他的领导表示,他已办理遗体捐献手续。就这样,两位老人去世后没有举行任何告别仪式,遗体直接被送到医院的解剖中心做研究使用。
受父母和姐姐激励
他要和家人在一起
李梓高的儿子(李历之的父亲)李丁文是一名商人,母亲苏健在世时曾资助过山区的学生读书,母亲去世后,他继续往捐款账户里汇钱,直到几个学生读完高中。不幸的是,李丁文患上了肝癌。患癌后,他也填写了捐献遗体申请书,但后来不慎遗失。
妻儿一度不想让他捐献遗体,他却说:“我的父母、姐姐都捐献了遗体,我要和家人在一起。”临终前,妻儿为他补办了捐献遗体申请书,他在上面郑重签字。
李丁文留下遗愿:将遗体捐赠作医学与教学所用。2011年9月,年仅54岁的李丁文离世,他和父母、姐姐的名字一起被刻在了中华永久墓园的墓碑上,这块墓碑上镌刻的都是志愿捐献遗体的荣誉市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