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计划,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对在节能减排方面表现不同的企业在水价上实行差别化征收。
3月中旬,省环保厅调研组受省信用办委托,在南通市召开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暨差别水价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早在2009年起,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对污染企业实施差别水价政策。起因是南通高耗水重污染企业不少,要控污,过去的办法就是搬迁,但成本太大。现在,南通实施零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政策,即根据企业耗水程度实行差别水价,把企业分为绿、蓝、黄、红、黑5个等次,黑色企业加收每吨0.5元的污水处理费,红色企业加0.3元,黄色企业加0.1元,而绿、蓝企业都可以减免水价,用价格杠杆逼着企业走向零排放。
“企业只要节水,就可以省钱。”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差别水价政策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改善环境行为的有效抓手,是深化环保信用信息运用的创新方式,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值得省内各市借鉴。据悉,5年来,南通市区每年均有近30家红、黑企业被纳入差别水价征收对象。
目前,我省差别化水价政策还在调研过程中,具体方案有望模仿南通模式,年内全省推行。(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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