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无违规让幼儿群体服药?
广西两部门发文全区排查
陕西、吉林两省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被曝光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昨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厅联合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对相关事件的通报,并要求广西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进行排查。
当代生活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广西将对所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落实有关开展学生健康服务文件的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幼儿园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的行为,对查出问题的学校,一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排查工作要在4月10日前完成。
南宁市教育局于3月17日已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据了解,此次下发的紧急通知是强调各单位应依法办学,比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各学校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室,要加强监管,专人妥善管理药物,定期检查和护养。如果卫生室执业医师对学生开展疾病诊治的,要合理用药,严禁滥用药。患病学生在卫生室诊疗时,医师应注意询问学生是否有服用从家中自带药品的情况,开处方时要注意避免出现同类药物成分叠加而出现不良反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保健室则不能使用处方药。
学校如果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卫生部门建议在学校内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的,需有卫生部门盖公章的书面防控指导意见书,在卫生部门专家的指导下使用,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禁擅自组织开展群体性预防用药。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