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幼儿园巧立名目收取书本费 几本书就收550元

2014年03月20日 10:33   来源:南国早报   

  不少幼儿园巧立名目收取书本费

  南宁市物价和教育部门表示此举违规,查实将严处

幼儿园收费,收据上盖的却是一家公司的公章。

  “每个学期发几本书、一张光碟,就要收费550元。”南宁市民王先生认为遭遇了幼儿园的“天价”书本费,而这是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收取的。近日,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南宁不少幼儿园都存在巧立名目收取书本费的情况,物价和教育部门表示此类行为违规,一旦查实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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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质疑幼儿园乱收费

  王先生家住南宁市明秀东路,孩子在离家不远的明秀二区幼儿园上学。2月24日,他和妻子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注册,交费时除了保教费、伙食费外,还需交纳书本费,不论大、小、中班收费均为550元。交费后,他拿到了一张收据,款项名为“教材及软件使用”。与前述两项收费不同的是,这张收据上盖的公章不是幼儿园的名称,而是名为“南宁市瑞高文化商务服务中心”的一家公司。

  开学后,孩子陆续带回了3本教材,内容分别为数学、分级阅读、中英文手工作品秀,每本书的定价均为49元。“内文仅有薄薄的十几页,其中《分级阅读》全书只讲了一个故事。”王先生说,从教材内容和印刷质量来看,这3本书编排简单,印刷普通,根本不值那个价钱。而所谓的“软件”,就是学期结束时的一张光碟。

  如此昂贵的教材收费依据何来,让王先生大惑不解。随后,他在网上查询得知,早在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中就有规定: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既然有了“禁令”,那幼儿园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来收费的行为是否涉嫌乱收费呢?

  王先生说,书本费是交给幼儿园的,要不是仔细看了一下收据,家长根本不知道有“书商”的存在。由于担心当面质疑园方做法,老师会给孩子“穿小鞋”,他选择向媒体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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