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在3月22至24日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年会上获悉,有关部门在密集调研,精心设计的基础上,将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今明两年是改革的关键时期,决策层将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3月23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年会上表示,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已经绘就,“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关键在于行动、在于落实、在于效果。他强调,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稳固财政、阳光财政、效率财政,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此前的2月19日,张高丽副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了重要报告。他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有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今明两年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努力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年会上表示,财税改革是整体改革中的重要内容,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理清改革思路,提出发展建议。目前改革方向是明确的,也有一定的经验和理论的准备,新一轮的财税改革会取得更为长足的进展。楼继伟说,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税改革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的规划和公开,二是税收的改革,三是中央和地方管理责任和支出责任的划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向决策层提交一份改革路线设计图和时间表,此路线图建议财税改革方案今年出台并给予实施。”
据了解,有关部门的相关方案对以上三方面改革内容进行了细化。一是完善基本财税制度,提高财政效率和透明度。实现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优化政府现金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
二是以全面推行“营改增”为契机,加快地方主体税建设。按照先区域、后行业的原则,加快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全国推广。配合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的调整,加快推进消费税改革,从目前的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按照消费地原则将消费税改变为地方税。同时将车辆购置税划归地方税。
贾康说,“现在各方对营改增的共识比较明显,推进也比较顺利,上海之后又有十几个省份跟进;如果年内还有更多省份跟进的话,年度减税额至少在2000亿元上下。到明后年,营改增就应该推至全国,年度减税额也会增至3000亿至4000亿元。”
三是按照事权优先于财权原则,重塑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责任架构。合理界定中央事务、地方事务、中央与地方共同事务、中央委托事务、中央引导和鼓励性事务的边界,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边界。以上划部分事权、适当扩展中央政府支出规模为重点,将基础养老金、司法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边防等跨地区流域管理上划为中央事权。
“今后一个时期,应继续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税费改革,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以增强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及政策设计;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充分地惠及百姓。”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平表示,“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有望全面启动。此次财税体制改革将是一次‘大税改’,比分税制改革涉及的范围更大,这一过程可能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方面的建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分为近期、中期、长期三个时期。近期(2014年-2015年),重点将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养老金等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营改增”,逐步将邮电通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纳入;研究消费税在消费环节征收方案;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实现全国联网,扩大房产税试点。
中期(2015年-2017年),将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划为地方税;全面征收房地产税;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适时实现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长期(2018年-2020年),形成收支结构改善,事权划分合理,事权与财力相匹配,中央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地方以消费税和财产税为主的体制格局;财政透明度、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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