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济宁市纪委获悉,即日起至7月31日,济宁市将开展市场中介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官中介”,坚决打击“黑中介”,依法取缔“假中介”。清理重点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领导干部通过市场中介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本次专项活动清理重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与市场中介组织之间利益输送行为,主要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利用行政职权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从中介组织执业活动中谋取经济利益等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市场中介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主要是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土地矿产资源配置、财税优惠政策执行、国企生产经营等垄断性领域涉及中介服务的突出案件;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和严重经济犯罪行为,主要是市场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虚假证明文件,协助骗取银行贷款或偷逃税款,搞商业贿赂、价格欺诈和恶性竞争等行为。
专项清理的范围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评估、鉴证、咨询、代理、经纪、监理、担保、培训等市场中介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从事市场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外地来我市执业的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本次市场中介专项清理活动至7月31日结束,为搞好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公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0537-2310328。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