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与孙惠峰的短信交流。(举报人提供)
近日,有举报人反映,山东无棣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称无棣县交通局)7个多月时间里在举报人处公款吃喝接待超过15万元,并且为了能够冲账报销,该局要求将发票开成绿化工程款、宣传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项目。
7个月公款接待15万元 最多一次消费5612元
地处沿海的无棣县位于山东省最北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记者从该县政府网站上了解到, 2012年该县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0.4亿元。
“这是无棣县交通局在我的酒店吃饭的消费清单。”举报人于凤琴拿出一摞材料给记者看,“这是从开业(2012年12月2日)到去年(2013年)7月份的。”材料显示,交通局此段时间公款吃喝有15.3万元之多。于凤琴说:“这15.3万元,已经全部结账了,其中4.3万元直接给的我支票,11万直接打给了无棣县人社局。”
于凤琴告诉记者,她和丈夫2012年在朋友的多次劝说下,投资300多万元租赁了无棣县交通局办公楼东侧的一、二层裙楼,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开了一家名叫海丰时代的酒店,并于当年的12月2日试营业,一直到2013年7月12日,交通局的很多公务接待和就餐都安排在该酒店,用餐后由局里分管后勤的纪检委书记孙惠峰(音)或者办公室张主任签字挂账。
于凤琴提供的“交通局消费清单”显示,在上述时间里,无棣县交通局在海丰时代用餐次数计173次,数额最高的一次是2012年12月7日的5612元。 “大约十一、二人用餐,这只是菜金,交通局一般都是自带酒水”。于凤琴告诉记者。
吃喝费用竟开出绿化工程、宣传费等名目
于凤琴向记者展示了当时她和孙惠峰的短信交流以及保留的发票照片。记者注意到,其中有些发票开具的项目是绿化工程款、办公用品、宣传费等;发票抬头写的是“无棣”而不是“无棣县交通局”。短信交流显示,孙惠峰还曾要求将餐费开成维修工程或者设备维修费,“付款方式写无棣就行,发票尽量不要超万。”
于凤琴称由于发票被要求开成绿化工程款、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宣传费、培训费、机电设备维修费、安装费等非餐饮发票,她只能从其他朋友手里“买”发票。
就于凤琴所反映的问题,孙惠峰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于凤琴反映的15.3万元餐费,交通局已经与她全部结完。因为于凤琴拖欠她酒店员工3个月工资,员工多次到信访局反映,其中有11万,经过于凤琴本人同意并签字打到了无棣县人社局清欠专用账户上,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对于交通局半年多时间公款接待15.3万元餐费,孙惠峰解释,“这包括交通局下属企业和个人的就餐,局里只有几万元,而一顿饭吃5612元一事是正常的公务接待,当时有四五十人,有县里的和乡镇上陪同的人,此事县里有关部门调查过,认定属于公务接待”。
至于餐费开成其他发票一事,孙惠峰表示,由于于凤琴没有税控机,无法开具发票,所以就提供了其他项目的发票,并不是自己提出的要求。那么这些另立名目的发票为何能顺利报销、谁签字、如何审核而过关的?孙惠峰没有做出解释。
“现在市(滨州市)纪委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对这件举报之事正在进行调查,不久就会有调查结果。”孙惠峰表示。
当地回应:单位已将票据如实入账处理
24日17时多,人民网收到无棣县相关人员对此事给予的回应《关于海丰时代酒店公务接待情况的说明》,该回应通过传真发到人民网,没有署名、也没有公章和日期。
回应谈到为何用其他发票结算及入账情况时称,“自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2月20日,全省范围内税控机暂缓办理,因而海丰时代酒店在营业期间一直未安装税控机,也一直不能出具该酒店发票,结算餐饮费时使用的都是其他餐饮单位的正式发票,所以单位也是将票据如实入账处理的”。
回应谈到交通局后期餐费打入农民工清欠账户情况时表示,“2013年9月份,海丰时代酒店工人向县信访局反映酒店拖欠工人工资,其(于凤琴)本人同意将餐费款转交工作组,作为工资款给予发放,同时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随后工作组将工资账户告知于风琴(工资账户为建设局清欠办备案的工资账户)。”
回应说,截止目前,大部分工人工资已发放完毕。核对工作中,部分人员仍存有较大争议,县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于凤琴来无棣进行现场对质,于凤琴以各种理由一直未来无棣处理。
回应同时表示,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据了解,已接近尾声”。
对纪委已经介入调查的情况,本网将进一步关注。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