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自贸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和自贸区管委会共同召开了自贸区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通过推广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成果扩大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效应,更好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自贸区成立以来,上海市金融办会同“一行三局”、自贸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支持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和细则,协调推动金融市场在自贸区设立国际交易平台,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并根据实体经济需求和已经出台的创新制度,积极探索并大胆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形成了第一批9个有特色的金融创新案例。这些创新案例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是存款利率市场化创新。从3月份开始,人民银行放开了自贸区内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自贸区率先实现了外币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3月1日,中国银行为在自贸区内就业的人员办理了首笔个人小额外币存款业务,客户获得了一张“议息”存单。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开展了此项业务。
二是自贸区企业融资创新。自贸区内多家金融机构如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根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支持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相关政策举措,与自贸区内多家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了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业务,从而进一步拓宽了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境外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是自贸区支付结算创新。银联电子支付、快钱公司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人民银行有关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政策,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了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花旗银行、汇丰银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有关扩大自贸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为区内跨国公司办理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简化了区内企业支付结算流程,提高了支付结算效率;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自贸区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区内企业提供了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结售汇服务,为大宗商品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开展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
四是自贸区企业资金管理创新。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等金融机构为自贸区内企业开展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区内企业开展了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这些业务推出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调配境内外资金,提高了跨国公司资金使用的效率。
五是自贸区对外直接投资创新。在自贸区管委会、市金融办及有关部门的推动下,自贸区内股权投资企业跨境投资流程得到大幅度简化,以备案代替审批,弘毅投资公司等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跨境股权投资项目较以往极大地缩短了流程时间,提高了股权投资企业境外投资的效率。
六是自贸区内金融机构集聚创新。在市金融办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自贸区内新型金融机构不断集聚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可以入区经营业务,同时还对自贸区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给予股比和业务范围方面支持鼓励政策。中外资银行在自贸区内设立了分支机构;交银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了自贸区首单飞机和首单船舶租赁业务,在自贸区内设立子公司已获批筹建。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利用自贸区平台和政策优势,为其开展境外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便利。国泰君安等在区内设立了分公司,华安基金在区内设立了资产管理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在区内设立了风险管理子公司。太保、中国人寿等4家保险公司在区内设立了分支机构,等等。(完)
上海自贸试验区9个金融创新案例
类别 | 案例名称 | 主要内容 | 突破点 | 应用价值 |
存款利率市场化创新 | 放开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 从今年3月份开始,人民银行放开了自贸试验区内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中国银行为一名在自贸试验区内就业的人员办理了首笔个人小额外币存款业务,利率经双方商量确定。 | 放开了自贸试验区内小额外币(300万美元以下)存款利率上限,实现了外币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 在自贸试验区实现外币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有利于培育和提高金融机构外币利率自主定价能力,完善市场供求决定的外币利率形成机制,为下一步复制推广,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积累经验。 |
企业融资创新 | 境外人民币借款 | 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例如: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为交银租赁自贸区子公司和自贸区企业办理了境外人民币借款。 | 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以往需要扣减相应的外债额度,而中资企业申请外债额度需要以个案报批),可以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 。 | 从境外借入资金可以用于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目前,境外借款利率远低于境内利率水平,对于借款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 |
类别 | 案例名称 | 主要内容 | 突破点 | 应用价值 |
支付结算创新 | 为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提供金融服务 | 商业银行可以为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提供结售汇业务。例如:中行上海市分行与上海江铜国际物流公司合作,办理了自贸试验区首笔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签订了以LME(伦敦金属交易所)铜为商品标的的3个月期限场外远期合约,共计交易1000吨,约合40手。 | 允许境内银行为企业提供境外市场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项下的结售汇业务。 | 为国内大宗商品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开展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 |
支付结算创新 | 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 | 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使用人民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例如:快钱支付公司与台湾关贸网达成战略合作,签署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业务协议,双方进出口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且全程以电子化方式完成整个跨境贸易全流程。 | 本案例的突破点在于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银行合作,可以为客户提供人民币,与境外电商开展支付结算业务。 | 有利于客户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成本,也有利于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
类别 | 案例名称 | 主要内容 | 突破点 | 应用价值 |
资金管理创新 |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 业务 | 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便利企业在境内外进行资金的双向调拨。例如:浦发银行为麦维讯电子公司旗下5家企业办理了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资金调拨共计8000万元。 | 自贸试验区内的跨国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统筹调度境内外成员的资金。以往跨国公司境内外资金的划拨和流动,必须提供用途证明,由金融管理部门逐笔审批。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调配境内外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资金管理创新 |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 | 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实现境内与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的双向互通。 例如: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锦江集团等企业提供跨境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服务。 | 允许区内跨国公司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实现境外资金融入,用于区内企业自身使用,不受额度限制;允许试点企业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清算;国际资金主账户内资金存放不受外债指标控制;资本项下在规定额度内,实现资金流入。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调配境内外资金,满足跨国公司对外汇资金集中管理集约化、便利化的需求,促进上海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发展。 |
类别 | 案例名称 | 主要内容 | 突破点 | 应用价值 |
对外投资创新 | 股权投资企业跨境股权投资审批改备案 | 弘毅投资公司于2013年12月中旬在区内设立了境外投资基金,并于2014年春节前取得备案证书,春节后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办理了购汇核准,2月25日在招商银行办理购汇并汇出境外。本次投资金额用于收购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的某项目股权。 | 以往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跨境股权投资,需费时3个月-半年时间获得主管部门的批文。本案例的突破点在于简化跨境直接投资审批环节,以备案替代审批,提高投资效率。 | 自贸试验区简化跨境投资审批环节,最快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区内基金设立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极大地节约了时间成本。 |
金融机构集聚创新 |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 通过鼓励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逐步放开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增强金融服务的能力。百度、京东在上海设立小贷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经营,并可以跨区经营。 | 放开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的限制。 | 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在更大范围内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
金融机构集聚创新 | 金融租赁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子公司 | 交银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了自贸试验区首单飞机和首单船舶租赁业务,并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子公司已经批准筹建 | 允许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 |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和政策优势,为其开展境外融资租赁业务和进行境外融资提供便利。 |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