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求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
结合河南省实际,省扶贫办主任张成智表示,将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根本上改变争戴贫困帽的现象,使戴上帽子的有压力、有责任、有成效;扶贫效果好的要奖励,效果差要问责,促进贫困县早日脱贫摘帽。
同时,河南省还将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十二五”末对提前实现脱贫的县,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再继续享受两年专项扶贫政策。研究解决负向激励问题,对完不成扶贫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继续扩大的县,予以通报批评,鞭策其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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