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为期三年的户口登记清理整顿工作启动

2014年03月27日 15:18   来源:西海都市报   

  3月26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清理解决户口登记项目错误、重户、假户等问题,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西宁市公安局于3月20日启动为期三年的户口登记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在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中,西宁市公安局将以派出所为单位,对人口信息逐户核查,对可能存在户口项目登记差错的,逐一入户调查核实纠正。

  户籍民警在办理各项户籍手续时,会主动要求群众对户成员信息逐项核实,发现有错误的,按照要求进行变更更正登记,由户成员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达到信息系统、身份证、户口簿公民信息内容一致。

  社区民警在入户工作中,将组织群众核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对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更正手续。

  西宁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要求,对于申请更正事项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户口登记项目,派出所要核实更正;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在纠正的同时,要主动赔礼道歉,积极取得群众谅解,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清理空挂户、死亡未注销户口

  专项工作中,西宁户政部门将通过户口调查,进一步清理注销死亡人员未注销户口问题。无门牌号和同一地址上两个户口的,户政部门将对空挂户和空挂地址门牌号集中清理,无地址又找不到人的空挂户口一律迁到派出所集体户,予以冻结。

  西宁警方将清理注销死亡人员未注销户口问题,督促十六周岁以上人口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提高人口信息系统照片采集率。

  ●解决西宁无户籍人员落户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西宁市特别是湟中、大通、城东等地,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没有户口,西宁户政部门将解决西宁无户籍人员落户问题。

  户籍在西宁市,其家庭出生人口一律调查核实后予以补录户口。持“口袋户口”符合在西宁市落户条件的,一律调查核实后落户。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人员一律持村委会、社区介绍信,统一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分类登记受理,公安机关在三个月内调查核实后予以办理。对无法调查核实的,将采用亲子鉴定等辅助手段予以解决。

  ●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办理户口

  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中,西宁警方将对近年来办理的户口开展集中核查,主要核查是否符合迁入、迁移、变更更正等规定、档案是否齐全。

  对录入错误的及时查档予以纠正,对违规办理的户口事项主动纠正,对不符合规定的迁入或重户、假户口一律注销并查究责任。

  ●清理整顿执行“四个一律”

  西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整顿中将严格执行公安部的“四个一律”规定,即凡是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是违反规定安排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协管人员直接办理户口业务的,对协管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派出所主要领导责任;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基础上,凡隐瞒不报被清理或举报发现的,除追究当事民警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公安机关和领导责任。

  ●违规办理户口将上黑名单

  清理整顿工作中,西宁警方将严厉打击报假户口、冒名顶替他人户口,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件,骗领、冒用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和掌握的线索一律核查到底。

  对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办理假户口人员,将名单逐级汇总上报,公安部将建立黑名单库,定期上网公布。西宁市公安局对办理假户口的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部队人员等,将一律通报其主管部门,并向当地党委纪检监察部门专报。

  ●违规者不主动申请销户将追责

  西宁警方提醒,持假户口、重复户口的人员,如果于2014年4月30日前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注销,可依规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逾期不主动申请注销的,通过群众举报、人像比对、日常工作发现的将严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违规户口查实可获奖励

  西宁警方提醒,西宁居民请认真核对户口、身份证信息,对户口、身份证存在错误的,主动持有关证件、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已死亡未注销户口的人员,由其亲属持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

  目前,西宁市公安局已开通腾讯微博“西宁户政”和投诉举报电话8251720,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户口的线索。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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