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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日前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有一点值得关注: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予贷款,并将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这就意味着,一旦贷款买过房子,以后都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对此,你赞同吗?
9%
叫停公积金二次贷款对投资客影响不大,但对改善型买家会带来巨大影响
33%
缴纳住房公积金美其名是为百姓买房用,但现在不让用这钱买了,不理解
14%
每月上交的钱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回来
28%
公积金属个人财产,这是剥夺公民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
14%
一句话,调控只会搞死刚需
数据来源:网易 制图/林苑湄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