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望改善人口性别比例结构,适当扩大家庭规模,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提升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湖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詹鸣表示,单独两孩政策自通过之日起在湖南全省启动实施,不分地区、不分年龄、不设间隔,一次执行到位。
据介绍,目前湖南省现有一个存活子女的育龄妇女共675.26万人,其中符合单独条件且有意愿有能力再生育的育龄妇女约27.48万人。生育政策调整后,如果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第一年有50%再生育,全省人口出生率约提升2个千分点;第二年有30%再生育,全省人口出生率约提升1个千分点;第三年有20%再生育,全省人口出生率约提升0.7个千分点。因此,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使在3年内全部释放这部分人的生育力,也不会大幅提高人口出生率形成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
本报长春3月28日电 记者张淑秋吉林省单独两孩政策于今日开始正式实施。吉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作了说明。
28日上午10时,《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在吉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原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吉林省施行单独两孩政策可能带来的人口增长,完全在可控范围内。”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冉桂杰介绍,根据调研情况显示,吉林省将有3.74万对夫妻计划再生育,而这个时间将分布在1年至5年内。而吉林省自2010年以来,出生人口在以每年两万左右的数量递减,接近零增长,所以有足够信心和准备应对人口压力挑战。
本报昆明3月28日电 记者刘百军 今天上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会第八次会议批准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这标志着该省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据测算分析,云南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主要涉及的是非农业人口。据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全省非农业人口为777.6万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云南省政策生育水平可能由原来的1.86提高到1.91,生育率可能比现行生育政策提高0.05,即每年出生人数将比现行生育政策多1.6万人,出生率上升0.34个千分点,对云南省未来人口发展影响不大。
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最初5年,全省可能出现一次集中生育现象,集中生育最为突出的时段预测在2016年,全年出生人数预测增加12万人,出生率预测上升2.5个千分点。2018年后全省总体人口增长将回归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