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近日正式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我省中职学校连续2年招生不满50人的专业,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停办该专业,但经批准的特殊专业除外。
设置专业须具备四个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哪些条件呢?实施细则列出了四个条件:
一、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紧贴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稳定的人才需求;连续2年招生不满50人的专业,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停办该专业;经批准的特殊专业除外。
二、具有依据国家有关文件以及省教育行政、行业主管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三、具有与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四、具有能胜任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包括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队伍。每个专业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具有与所开专业相应或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比例适当。
开设专业先做人才需求分析
同时,对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的具体程序,实施细则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学校首先要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并形成《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性调研报告》;随后,再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然后,还需要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还需经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论证。学校设置目录外专业的,专家论证不少于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2人,且应具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最后,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专业的整个程序才算完成。
根据需求变化实时动态调整
实施细则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本省、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实时动态调整学校专业设置,并对已开设专业的专业内涵、专业教学内容等进行调整,每年修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对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就业率低下,办学质量不高的专业要及时停办。
据悉,省教育厅还将建立由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的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同时,省教育厅还将不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和评估,对专业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将暂停该专业招生。贵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