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大火11人遇难 3岁女孩玩打火机引燃海绵所致

2014年04月03日 09:46   来源:羊城晚报   

  调查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3名公职人员被立案侦查,5名事故责任人有2人在逃

  “普宁一内衣作坊大火11人遇难”续闻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报道:2日,经过省政府调查组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详见羊城晚报3月27日至4月1报道)是一起责任事故。初步查明,该事故起火原因是郑某某(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之女,3岁,郑晓生一家住在起火建筑二楼)用打火机玩火,引燃堆放在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的海绵堆垛所致。

  火灾发生后,公安部派出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专家赶到火灾现场,指导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并出具了专家意见。省公安厅派出刑侦专家到现场协助开展侦查工作,当地公安机关排除火灾现场一楼内及门口和楼梯口处人员的放火嫌疑。省政府事故调查专家组经过反复勘验现场、详细询问证人、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开展相关调查实验等工作,排除了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物品自燃和电气故障等因素引起火灾,综合现场痕迹特征、证人证言、录像资料、物证鉴定和调查实验结果,初步查明起火原因是郑某某用打火机玩火,引燃堆放在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的海绵堆垛所致。

  据介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灾危险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仅有一条疏散楼梯,一楼楼梯口发生火灾后,海绵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主要逃生通道;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海绵被引燃后燃烧速度快、烟气温度高并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

  根据调查情况,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火灾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公安机关仍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

  事故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起火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死者家属已签赔偿协议

  普宁市将规划建设通用厂房,把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企业和作坊搬迁进园,规范管理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普新办报道:普宁“3·26”重大火灾发生后,揭阳市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该起事故的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至3月31日下午6时,火灾死者家属已全部签订赔偿协议,并陆续启程返乡。

  据悉,普宁市为吸取事故教训,继续全力清剿辖区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共检查各类企业1116家,现场落实整改407家,限期整改244家,查封取缔234家。该市未来将在民营企业较集中的镇(街)规划建设通用厂房,把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企业、作坊搬迁进园,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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