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机商与农机管理人员合谋“打劫”国家补贴

2014年04月03日 11:46   来源:新华网    王新明 李放

  贵州省六盘水市纪检监察部门近日查处一起骗取农机补贴、收受贿赂案件,所属4个县(区、特区)的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均因涉案被查。此案共涉及国家公职人员18人,农机经销商和经销人员12人,初步查明涉嫌套取补贴近190万元,公职人员涉嫌受贿165万余元,已有2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由于“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平级监督太软”,不法商人和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相互“配合”钻政策“漏洞”,骗取、“分成”农机补贴,致使国家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商贩与农机管理人员合谋“打劫”国家补贴

  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力度不断加大,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记者走访发现,农民购买积极性高,农机成了他们眼中的“香饽饽”。正是瞄准了这一商机,一些不法商贩与农机管理人员合谋,钻政策漏洞“打劫”国家补贴投入。

  六盘水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六枝特区木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陈某某与商人肖某某勾结,由陈某某提供《预申请表》、肖某某以每户200元“误工费”骗农户“配合”伪造购机资料,之后将骗取的农机补贴以每台50至100元的“服务费”返给陈某某。

  近几年,重庆、陕西、河北、山东等地也查处多起农机补贴领域腐败案件。记者采访了解到,农机补贴领域腐败案件的特点有三个:一是涉案人员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坏,国家惠民政策被打折扣;二是农机部门干部与不法经销商相互掩护、弄虚作假;三是窝案串案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农机管理部门集体腐败特征明显。

  2013年,农业部会同财政部、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等单位,直接组织调查了重庆耀虎公司微耕机“以小套大”、江西柳林公司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销售等行为,并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或暂停了上述企业部分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同时,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加大了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88家农机产销企业。

  政策有漏洞 监督走形式

  按照相关规定,对农机补贴目录的进入门槛、补贴审批程序、结算、事后审核等都有严格要求,一旦发现问题即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是,腐败案件还是接连不断。

  一些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认为,部分地区补贴政策存在“漏洞”。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实施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进入补贴目录的机械种类多品目广,并要求地方不得随意缩小补贴范围。但是,一些地方农机主管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时没有结合实际,将本地无法使用的农机也计入补贴范围,存在一定的制度漏洞。

  六盘水市纪委常委周晓波介绍,在当地大型联合收割机基本不能使用,但是,不法商贩却和农机管理人员“配合”,利用农民身份信息购买联合收割机骗取补贴。

  “此外,农机购置数量弹性大,如省、市均规定同一农户年度内购机数不超过10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60台,而下一年度还能购机,这容易给不法经销商创造虚构虚报的条件,一些农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购置’多台农机。”周晓波说。

  不仅补贴政策有漏洞,一些地区还存在“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平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农机部门对补贴的审核仅限于书面审核,监督流于形式,而财政部门对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监管也仅限于书面审查,外部监督缺失,权力在不同环节的“寻租”空间大。

  一些办案人员说,按照规定,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办理补贴的农户购机资格、数量的抽查面要达到一定比例,但一些农机部门要么根本没有抽查,要么找农户“配合”抽查,监管“防线”形同虚设。

  固“防线”晒“补贴” 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基层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建议,改变以往补贴办理流程,鼓励各地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同时,农机部门不能单一用电话回访与核实,应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家中,实地查看农机使用情况,实地提供农机技术服务,保障购机公平、机具到户、补贴到位。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农机购置补贴应引入内部监督和外部约束机制。明确和强化农机主管部门“监管主体”的职能定位,严格执行各级农机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发挥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提高补贴政策的实施质量。

  “一旦发现不法经销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及时冻结销售和报账资格,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罚,涉嫌犯罪的报告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农机主管部门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与联络,建立不法经销商‘黑名单’台账,净化市场环境。”王忠武说。

  一些专家还建议,将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要求等向社会公开,让农民对政策“心中有数”;将享受补贴标准、机型、数额等向社会公开,保证此项工作始终处于社会监督之下。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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