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要求,召开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会。
丹增次仁等13位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专家组成员结合各自不同的研究领域,按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别,对各地(市)及项目保护单位申报的214名传承人进行了全面评审。
传承人是承载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纽带与重要载体,非遗传承人经国家文化部门认定,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每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都需要有一个或多个有代表性的传承人来继承和发扬。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会议的召开将对进一步扩大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传承团队阵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227名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