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导游打人事件”后续:旅行社被罚10万元 导游罚款5000元
3月下旬,“两名东北游客到昆明旅游,因不购物被导游带人殴打”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3日通报,经调查认定,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导游存在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和5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对相关人员和整个事情经过进行了调查和取证。经查,当时组团、操作的旅行社为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为董艳华。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鸿介绍,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旅游者赵丽娟、孟祥雪二人参加“石林一日游”时,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导游人员董艳华在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与旅游者发生冲突,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
至于当时是否“导游打人”,张鸿表示经过多方求证都无法确认事件中是谁先动的手,但他表示,导游确实带着游客进了好几家购物店,这才导致游客不满。“即便游客不满、有疑问,导游也应该及时进行沟通,而不是直接与游客发生正面冲突,这样既不符合导游服务规范,也导致了矛盾激化。”
按照《旅游法》及《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等规定,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决定对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董艳华作出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记者白靖利)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