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居民收入水平排全国第五位 仅次北上浙津

2014年04月04日 10:33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不分城乡的全体居民收入如何?这个以前无法回答的问题,现在终于有了答案——3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首次发布江苏城乡统一的居民收入数据:2013年江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76元,比上年增长10.3%。这个将从今年一季度起按季正式发布的收入新指标,将弥补过去按城乡分别统计居民收入、难以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全貌的缺陷,为推动城乡一体化等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全体居民收入数据的从无到有,得益于江苏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而实施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2013年以前,基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居民收入统计一直分城市和农村进行,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无法提供全体居民的收支数据。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迫切需要建立城乡一体的住户收支调查体系。“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居民收入统计普遍不分城乡。没有全体居民收入数据,你都没法和人家进行同口径收入比较。”江苏调查总队总统计师王忠华说,计算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以前也只能城乡各算各的,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

  据江苏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鲍进介绍,江苏全体居民收入数据主要体现三大变化:一是调查样本广覆盖。江苏调查总队在全省随机抽选了1.7万户城乡居民家庭,样本的城乡分布和目前全省城镇化水平相当。以前,城乡分开调查,样本覆盖不到城乡结合部;现在,只要是有人居住的地方,都列入抽样范围。二是城乡调查口径统一。以前,城乡居民收入的调查指标不尽相同,因此,收入名称才有了“可支配收入”与“纯收入”的差别,而统计全体居民收入须将城乡指标统一起来,现在,农民计算的也是可支配收入,“纯收入”一词将成为历史。三是外出民工从户籍所在地调查改为居住所在地调查。按常住人口统计方法,外出民工在居住地满半年即作为当地常住人口,以前按户籍统计收入,将这部分民工仍当作农民,现在则视为城市居民。

  与日前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的全国居民18311元的2013年收入相比,江苏居民收入高出全国6465元,增速则落后0.6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江苏居民收入排第五位,前四位是上海、北京、浙江和天津。(吉强)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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