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采取一系列“稳物价、保民生”措施,通过综合施策,宏观调控价格总水平,物价较快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调查信息显示,2013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由年初的较高涨幅回落到8月份的3.3%,之后进一步回落到12月份的2.5%,调控物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013年初,受高翘尾及部分农产品价格涨幅较大影响,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高位运行,物价一度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我省积极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全年新建日光节能温室2.5万栋,建成露地蔬菜基地47万亩,扶持规模养殖场145家;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在全省建成平价商店155家;建立省级储备猪牛羊肉各500吨;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81.4万辆,免费金额3868.53万元。同时,增加平价粮油投放,改造新建一批农贸市场,在全省205个平价粮油投放点投放平价粮油2.85万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从2013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并同步提高城乡分类施保补助标准;对低收入群体一次性发放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临时价格补贴。
为维护市场秩序,工商、公安、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各类违法案件3509起,重拳打击市场各类“霸头”,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加大了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主要商品市场价格公示,改善了经营环境。各级商务部门积极引导和组织辖区重点商贸企业开展打折让利活动,适度降低食品、日用工业消费品等价格。同时,严格控制调价政策,除国家统一部署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外,年内各地严格控制地方性调价政策出台,有效控制了新涨价因素;建立了“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监督检查、问责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价格监测预警、价格通报制度,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物价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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